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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山律师婚姻案件经典案例之--再婚是为了找保姆,孩子毕业之后随即抛气


陈山律师婚姻案件经典案例之-达到目的之后随即抛弃的婚姻




案情概要,

答案是,我每年代理大量的婚姻案件当中的一起。这个案件的结果呢,在某种意义上,我等于是胜诉了。在法律的层面呢,等于给当事人**好的维权了。但是在实际上,这个案件是我**惋惜的一个案子,**无奈的一个案件。大概的案情是这样的,我代理的这个当事人是女方,男方系再婚,我记不清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了。我代理的这个女方呢是初婚。这个案件*缺的地方就在这,就是说这个男方呢,压根儿就不喜欢这个女方。她结婚是因为这个女方特别的能持家能干。而这个男方的自己的家庭的需要照顾,*主要的就是他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呢,现在是初中,刚结婚的时候,儿子才上初中,没有一个人照顾怎么能行呢。这个案件,后来是男方起诉要求离婚的,他起诉的时间点掌握的**精准,正好男方的孩子高中毕业。她的孩子高中毕业之后呢,就不需要外人来照顾了。

*终案件的结果对女方相对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但是这个案件的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悲哀,还有无奈。在婚姻案件当中的一个人,如果**想要离婚的话,他是一定能够离成婚的,**次起诉不成,他可以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如果第二次不成呢,他可以在六个月之后起诉第三次。换句话说呢,一个人只要坚持不断的起诉,他早晚会离掉的。本案的南方呢,在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后,就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起诉离婚。在其离婚之后呢,还对一审分割的财产不满意,然后呢再提起了上诉,当然二审也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法律观点摘要,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

事实是某甲与李某某生活多年,李某某在儿子考完大学之后,家里不需要人手之后便提出离婚。

关于房产,有婚后的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原始房屋档案里面的共有权人登记。房产共有证据**没有疑义。

关于十厂的回迁房是企业收回国有权属房屋,以很低数额的现金的形式给予补偿,直接打进李某某的账户里面,早就被其花销掉……

二、关于对方的上诉请求和上诉的事实与理由。

新《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与事实理由矛盾。其上诉请求是确认房产为其男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而在事实与理由中却主张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只是应少分给女方,互相矛盾。请二审法院针对其上诉请求予以……

三、关于一审法律程序。

一审审理程序合法,无违法违规之处。关于司法鉴定也是双方指定部门共同选择的鉴定机构。程序合法。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上诉请求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的结果和启示,

本案案件结果在法律上本身并无可挑剔,但是这个事件的发生呢,本代理人是**的遗憾。希望各位年轻的男女在选择家庭的时候呢,真的要擦亮双眼。换句话说,那就是你喜欢的,你就跟他结婚,不喜欢的呢就不要勉强,千万不要利用对方呢,这个达到某种目的。女方的*常见的就是通过结婚的,非要取得男方的房产,非要把对方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呢?费要离婚的时候呢,要取个一半的房产。

在这里我要讲一下*狠的例子,我遇见这样一个男方,先后了,找了几任妻子,他找妻子是**简单的,无非是给女方买房子,买车买豪车,给他存款。然后那女方死心塌地的也给他生个孩子,也给他过日子。人性如此,这个女方啊,在生了孩子之后,房子过了户之后,往往就放松警惕了,这个往往也都是领了结婚证之后了。男方呢,就以做生意为名,大量的在外面借债,用女方的名字呢,做抵押,用女方的房产做抵押,用女方的车辆做抵押,甚*呢,是用女方的名字直接做借款人。然后呢,再套取大量的资金,比如说1000、2000万之类的。套取资金之后呢,他就还不上了。于是乎,那众多的债权人就会提起诉讼,大家知道啊,现在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边的债务呢,法院有时候是为个人债务的,但是这个是刚刚出台的司法解释。在那个时候呢,就是只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呢,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于是乎,债务人提起诉讼,于是乎,那法院判决两个人连带偿还,于是乎那法院的执行局,就把女方的名下的一切资产全都执行走。房产拍卖,车辆拍卖,银行存款划拨。可怜的就是这个美女呀,生了孩子陪人过了好几年,*终的还是一无所有。这一招啊,咱们法律人士想得出来,干不出来。但是生活当中呢,还真就人有人这么去做。他把在女方名下抵押贷款贷出来的钱呢,然后再找第二轮的美女,第二轮的妻子。之后如法炮制,第三轮的美女,第三轮的妻子。等到第二轮第三轮的时候,他的人生基本上已经接近圆满了。

所以在此奉劝各位,结婚了可以,但是尽量不要用婚姻达到一定的目的。*终的吃亏的还是自己。

以上案例原创代理人陈山律师,未经本人许可**人不得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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