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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的继承权有何特殊性?


对于养子女而言,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什么特殊性,(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而且他们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对于继子女而言,其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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