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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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