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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的客体要件


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贩卖毒品罪的对象是毒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药品。”目前,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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