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陈山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如何正确认识无限防卫权


我国刑法并无明文规定无限防卫权。这里所列举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防卫人的生***受到威胁,因此需要采取较为激烈的防卫手段,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后果,对此新刑法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新刑法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之所以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

(1)从主观上看,防卫人具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防卫动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虽然对于防卫过当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过错,但是和一般其他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要小得多。

(2)从客观上看,在防卫过当的全部损害结果中,由于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所以这种损害结果实际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应有的损害,二是不应有的损害。防卫过当只对其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对全部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对防卫过当如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呢?根据我国新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我认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考虑以下情节:

(1)过当程度。

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

(2)防卫动机。

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属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

(3)权益性质。

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该加以**考虑。

(4)社会舆论。

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还要考虑社会影响,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综上所述,我所认同的是“积极防卫”制度,它相对于旧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而言具有范围更广、防卫方式更灵活、防卫更主动、自我保护更完善等特点。它对刑法起到了一种补充作用。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新刑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放宽了对正当防卫的严格要求,可以说是向“积极防卫”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但我认为,要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积极防卫”制度,现行法律还有很多要加以完善之处。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事务所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包园A1-2-5-403室,律师服务投诉电话:13304590183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黑ICP备190018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