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山律师婚姻案件经典案例之继承纠纷当中的折价与按份共有
案情概要:
本案呢,是一起普普通通的继承纠纷。本案涉及到的法律点一个是继承房产的如何分割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继承的房屋到底是用来折价,还是大家可以占有比例的问题?
大致案情是这样的,我代理的当事人呢,有两孩子,这个当事人呢,先是离婚,因感情不和,那两个人离婚了。离完婚之后呢,这个女方由于某种原因又去世了。现在就剩下了这一套房产,还有两个孩子,女方去世了,但女方的父母还在,于是女方的父母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套房产。当然是的,女方对男方的还负有一定的债务,并且男方还在不断的偿还这个房产的贷款。本案就涉及到男方偿还房屋贷款和原告起诉继承房产的数额是否有冲突的问题?
下面是我的部分法律观点摘要,
一、关于李某某和被继承人的离婚时间
李某某与前妻被继承人因感情不和离婚,时间为20**年*月1日……
二、关于被继承人的去世的时间。
被继承人与李某某离婚后,于20**年9月18日去世……
三、 关于遗产
2011年3月23日李某某婚后购买开发区**大街某小区 12号楼1单元***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关于遗产以及债务
1、20**年*月1日被继承人与李某某离婚之后,某小区 12号楼1单元***室的贷款一直由李某某偿还*今。此部分还款的数额为二人在离婚后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上产生的债务,依法应为按份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此共同债务应共同按份额偿还。
2、截止2018年1月25日,自20**年*月1日前妻被继承人离婚后李某某个人还款共19个月,还款金额为2402.54×19=*******元,未还款共39(120-81)个月,金额为2402.54×39=93699.06。
3、该房产的债务总额为*******(李某某在离婚后已还部分)+93699.06(尚未归还的部分)=aaaa元,所以继承人在继承这套房屋的份额时应扣除被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69673.66元。二位老人作为原告应承担的债务数额为bbbbb元。
3、相关依据,根据《继承法》第26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本案房屋的一半为遗产。
另根据《继承法》第33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故,四继承人欲继承相应的房屋份额,应先分割共同财产,之后先偿还被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本案中李某某已经支付了一万元,李某某补给二位老人的房屋作价的数额为应该减去bbbbb元并且再减去……
五、关于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有1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的收益被告一、被告二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4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所以被继承人的承包土地收益为可以继承的。另,**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
案件的结果,
本案经过律师的努力,这个案子*终的没有以折价的方式调解成功。*终的法院以按份共有的比例达成的书面的和解协议。
这个案件涉及到继承的问题,我给大家简单讲一下,继承的比例是如何计算的。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一套房屋。房屋那两个人都有,所以说这两个人一家有一半儿的价值比例。由于两个人是先离婚,女方后去世。所以说那女方去世之后,先行的把共同财产分割开来,也就是说一家一半,然后呢,女方占有的另外的一半作为女方的遗产。女方的继承人按照正理来说是包括配偶的,但是呢,由于夫妻二人是先离的婚,所以说女方的财产当中男方就没有继承权了。女方的继承人就是两个孩子,还有女方的父母。
下面说一下继承权是如何分割的?之前我说过,比较大额的不动产呢,不适合直接分割成两半,一般法院的处理方式呢,都是由一个人来继承,然后给另外的人呢,相应的比例。但是本案的原告的诉请的出现了问题,他起诉的诉请没有明确的主张数额。他起诉的诉请就是要求按照相应的百分比占有房屋的比例。那么在本案中呢,双方的律师都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是呢,**双方的没有达成这个作价折价的调解意见。*终无奈的就是,双方按照固定的百分比,占有房屋一定的比例。
这里边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案件的由本案的男方居住,他呢,又不断的在偿还房屋的贷款。她偿还的贷款,实际上又是以他的个人资产来偿还呢,他与死者之间的共同债务。那么本案女方的父母要想继承这个房屋呢,就需要在继承的份额范围之内呢,先偿还这个他欠付所偿还的银行贷款的部分。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我国的继承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继承财产的时候,应当首先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所以说本案的原告呢,要想继承这个房产的比例,首先呢,在他这个比例的范围之内,他应当优先偿还这个房屋所欠的债务。这个房屋所欠的债务由于是由这个女方的前夫一直在偿还,所以呢,继承人在继承的时候,应当先偿还他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当然了,这些都应该是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之内。其实法院专门有这样一个案由,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继承纠纷呢,看上去**的简单,但是实际上呢,细细的算来,还是**的复杂的,建议大家再提起这类诉讼的时候,还是通过**的律师来进行。你说本案原告在起诉的时候就漏掉了当事人的主体,虽然呢,在继承的范围之内没有,女方的前夫。但是呢,他要继承的财产呢,有她前夫的一半的份额。所以呢这个案件她列被告的时候就必须把女方的前夫呢列为当事人。如果缺少这个当事人,这个案子呢,就没法顺利的进行,所以说呢,婚姻继承纠纷**找婚姻继承纠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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