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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必须在律所收案的声明


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郑重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以及《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收案必须在本律师事务所本律师事务所进行,**在律所办公环境之外的收案,本律师事务所概不负责,案件进展的一切后果自负,一切与**税务有关的法律后果自负。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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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包园A1-2-5-403室,律师服务投诉电话:1330459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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