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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必须出具加盖律所财务公章的收据的声明


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郑重声明:

本所律师收案除了必须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之外,还必须出具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收据,当事人配合律师私自收案的,一切后果自负,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进展概不负责,对税务上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当事人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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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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